电子直乙肠镜检查系统投标注意事项涵盖了多个方面,以下是根据相关招标文件整理的注意事项,以供参考:
一、资质与证件要求
医疗器械注册证:所投设备必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,且产品规格型号应与注册证书上注明的保持一致。
相关资质证明:
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,须提供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》(如适用)及《***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》(如为***类医疗器械产品)。
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,须提供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》(如适用)及《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》(如为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)。
其他证件:包括营业执照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税务登记证》(如适用)、投标报价表、技术参数响应表、产品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等。
二、产品与技术要求
系统组成:电子直乙肠镜检查系统通常由主机、直乙肠镜、图像处理系统等组成,需确保系统完整且功能正常。
技术参数:需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,包括但不限于分辨率、成像质量、操作便捷性等。如有※项技术参数,则必须完全满足,非※项参数负偏离需≤1项。
配套设备:所投配套使用的一次性内窥镜保护套也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,并符合相关限价要求。
三、投标文件准备
文件完整性:投标文件需包括投标函、报价单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、产品技术参数、质量保证书、售后服务承诺书等必要文件。
格式要求: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和标记,确保文件清晰、易读、无遗漏。
四、商务与合同条款
交货与安装:明确交货时间、地点及安装方式,确保设备能够按时、按质、按量交付并安装到位。
保修与售后:提供整机保修期限(如≥3年),并明确保修范围、维修响应时间、维修人员到场时间等售后服务要求。
付款方式:明确付款条件、付款期限及付款方式,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投标保证金:如需缴纳投标保证金,需确保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至指定账户,并保留好缴纳凭证。
联合体投标:如招标文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,则投标人需以独立法人的身份进行投标。
疑问解答:对招标文件中的疑问或不明确之处,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,并等待其书面答复。
诚信履约: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,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恶意串通等行为。
综上所述,电子直乙肠镜检查系统投标注意事项涵盖了资质与证件、产品与技术、投标文件准备、商务与合同条款以及其他多个方面。投标人需仔细阅读招标文件,确保符合所有要求,并提前准备好相关文件和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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